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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岩土工程师挂靠处罚的信息

随着住建部联合七部委开展打击挂靠行动以来,如何界定“挂证”行为成了牵动广大“证友”神经的一大问题,毕竟持证者人数众多,并且每个人的情况都有所不同,单纯依靠之前发布的“社保与人不统一”的标准来判定是否为挂靠未免过于武断。因此住建部最近公布了关于“挂证”问题的最新解释,用以给广大持证人答疑解惑,达到保护正常注册人员,打击违法挂靠的终极目的。

关于注册岩土工程师挂靠处罚的信息  第1张

下面就以实际例子来说明本次住建部关于如何界定“挂靠”的九条意见。

案例一:A君就职于某集团公司子公司,但是其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该公司隶属的总公司内,该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均为同一法人,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挂证?

答:假如总公司与分公司同属一个法人,则不属于挂证。

案例二:B君就职于某集团公司子公司,但是其注册给排水证书注册在该公司隶属的总公司内,但是子公司与集团公司的法人不一致,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挂证?

答:假如母公司与子公司是两个独立法人单位,无论何种原因,均属于挂证。包括电力、石油、矿业等等集团,均适用于此情况。企业反映较多的说法是“集团规定的”,但这是属于集团内部管理问题,国家并没有政策支持这种做法,人员可以兼职,但注册人员不允许兼职执业。如果企业仍不纠正,可约谈有关单位,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期过后按挂证严肃处理。

案例三:某公司职工C君年前办理了内退手续,但是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仍旧被内退单位使用,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挂证?

答:这种情况下属于挂证,原则上企业内退人员可以兼职,但注册人员不允许兼职执业。

案例四:D君就职于某设计院,但是其与该设计院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劳务派遣合同,社保均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D君今年考取了注册电气工程师,并且注册到了就职设计院,那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挂证?

答:这种情况按照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对待,也即属于挂证行为,注册人员不属于劳务派遣范畴。

案例五:E君就职于某事业单位,其所拥有注册暖通工程师证书也注册在该事业单位,目前由于事业单位改制,E君到下属一层级单位就职,但是证书并未随之变动,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认定?

答:事业单位与下属一层级单位的,确因改制产生的历史原因,可不认定为挂证,但需证明在改制前就已注册。改制后再注册的属于挂证。下属二级及以下单位的,无论何种情况均属于挂证。

案例六:F君为退伍军人,退伍后安排在某单位就职,目前还没有缴纳社保,也无任何社保记录,其一建证书注册在该单位,是否属于挂证?

答:这种情况经与退伍军人事务部确认,如果情况属实则可不认定为挂证。

案例七:G君为某大学老师,平时工作为教师岗,但是其持有的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书注册在校属企业内,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挂证?

答:大专院校教职员工、科研人员,属于挂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大专院校教职员工、科研人员可到企业兼职、可任职,但不允许兼职注册执业。

案例八:H君之前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了一家非任职企业,在这次严打政策中选择主动注销,但是挂证企业不配合其注销证书导致在自查自纠期限内没有完成注销手续,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答:不论企业或者是注册人员当一方提出注销问题证书而另外一方不配合时,首先记入异常注册,然后约谈双方,如仍不配合完成,双方均按挂证严肃处理。

案例九:I君把自己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注册到了一家非任职化工设计院,想注销时发现该院以破产,请问该种情况该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答:企业破产,个人提交申请,并出具工商方面的企业破产有关证据,主管部门需进行核实,可办理注销手续。

关于注册岩土工程师挂靠处罚的信息  第2张

这次住建部给出的这些解释,针对的是前期咨询的大多数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和情况,快来看看是不是能够对应你自身的情况吧。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也欢迎文底留言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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