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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中科建安教育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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