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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科目监理工程师科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监理工程师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合格标准 66

  试卷满分 110

  科目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合格标准 96

  试卷满分 160

  科目名称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合格标准 66

  试卷满分 110

监理工程师科目监理工程师科目  第1张

  科目名称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合格标准 72

  试卷满分 120

  请各地根据上述合格标准,对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经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数据核对后,填写《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并于8月2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抓紧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及考试后期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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