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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注消流程,取消监理工程师注册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决定》指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本次再取消114项。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基本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7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涉及公路水运工程监理、防雷、管理咨询等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0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机械设备、食品加工和农业、文化、轻工等多个领域。

  其中,在7项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有关监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便占据了2大项,占比十分突出!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设定依据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两大项目相继被取消,纳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4项)

监理工程师注消流程,取消监理工程师注册  第1张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7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0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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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注消流程,取消监理工程师注册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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