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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移交和保修阶段阶段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转载)

  工程验收、移交和保修阶段阶段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

  在验收移交阶段的智能化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

  1、智能建筑工程分各专业的系统检测验收、专业验收和竣工验收几个阶段,监理按照不同的专业不同的阶段组织进行初步验收;

  2、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相应的政府验收手续;

  3、各阶段的验收方法有:

  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工程实施与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应按“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的顺序进行。

  2)采用现场观察、核对施工图、抽查测试等方法,对工程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观感质量验收。

  3) 承包商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对系统进行自检,自检时要求对检测项目逐项检测。应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全检,不准抽检。

  4) 据各系统的不同要求,应按规范各章规定的合理周期对系统进行连续不中断试运行。应填写试运行记录并提供试运行报告。除综合布线外,一般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个月。

  4、系统检测时应具备的条件:

  1) 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已进行了规定时间的试运行;

  2) 已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

  3) 检测结论与处理:

  4) 检测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5) 主控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系统检测不合格;一般项目两项或两项以上不合格,则系统检测不合格;

  6) 系统检测不合格应限期整改,然后重新检测,直至检测合格,重新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加倍;系统检测合格,但存在不合格项,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直到整改合格,并应在竣工验收时提交整改结果报告。

  5、调试完毕后,填写调试报告。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可投入系统试运行,填写“系统试运行记录”。系统试运行连续投运时间不少于1个月后进行“系统检测”,系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各系统竣工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检查:

  2) 系统检测合格;

  3) 运行管理队伍组建完成,管理制度健全;

  4) 运行管理人员已完成培训,并具备独立上岗能力;

  5) 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完整;

  6) 系统检测项目的抽检和复核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应对系统检测和试运行中发现问题的子系统或部位进行复核;

  7)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包括设备布局的合理性、使用方便性及外观等内容;

  8) 根据《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的规定,智能建筑的等级符合设计的等级要求。

  拥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招标代理乙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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