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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5地发布22年监理补考合格人员名单!

今天给大家汇总了吉林、内蒙古、山东、广东、江西5地的合格人员名单,一起看看吧。

01 吉林


速看!5地发布22年监理补考合格人员名单!  第1张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24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2333。


附件:

吉林省202211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示名单(1).xls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13日

#原文链接(复制粘贴至浏览器打开):
http://www.jlzkb.com/cms/root/ksdtdetail.vm?content=L-iAg-ivleaKpeWQjS_kuJPkuJrmioDmnK_otYTmoLzogIPor5UvMTEwZTBhMDEtZTFlNS00OWYzLTlhNmItY2YwNzE0MjMxM2U3

02 内蒙古


速看!5地发布22年监理补考合格人员名单!  第2张

202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24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过《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个人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2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471-6600198、6601168、6288819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原文链接(复制粘贴至浏览器打开):
http://www.impta.com.cn/gonggao/2023213130411.asp

03 山东


速看!5地发布22年监理补考合格人员名单!  第3张

根据考试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22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省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集中受理举报投诉并予以落实,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1、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汇总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13日

#原文链接(复制粘贴至浏览器打开):
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articles/ch03577/202302/e0ecafb2-6daf-46e6-b0f0-4607a97a0b2e.shtml

04 广东


速看!5地发布22年监理补考合格人员名单!  第4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公示时间

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7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地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附件1:
广东省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docx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23年2月13日
#原文链接(复制粘贴至浏览器打开):
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4093766.html

05 江西


速看!5地发布22年监理补考合格人员名单!  第5张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江西省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1788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4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需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可采取电话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2333


附件:

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xls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14日

#原文链接(复制粘贴至浏览器打开):
http://www.jxpta.com/news/14_3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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