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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是什么

【简介】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二级建造师综合意义和综合职能上来讲和一级建造师相差不多。综合大体有以下两点。

1、一、二级建造师可以到相应资质建筑业企业单位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第二从可以担任的建筑工作范围来分:一级建造师可以从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

【颁发机构】

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该《规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证书由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该项制度。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已有了国际性的组织--国际建造师协会。

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500多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施工项目经理队伍中,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非常必要。这项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我们进一步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更好地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方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后,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仍是施工企业所承包某一具体工程的主要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资格】

二级建造师是建造师资格制度的其中一个资格类别,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国际互认。同时,考虑到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工程项目的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以及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设立了二级建造师,以适应施工管理的实际需求。

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大中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须逐步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从业方向】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资格考试】

一、考试概述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同时,考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报考条件

各地报名条件的规定,略有不同,体现出不同的宽紧政策,考生应以当地当年的考试报名通知为准。以下以北京为例:

(1)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2)免试1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免试2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照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照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

(5)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报名增项

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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